在涉及网贷平台的诉讼纠纷中,司法实践已明确:合规运营的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方,并非借贷关系的合同当事人。出借人与平台之间仅构成居间服务法律关系,故出借人主张平台承担还款责任通常难以获得法律支持。近期典型案例显示,玖富出借人王某诉讼玖富普惠,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经市、省各级法院民事判决败诉后,原告王某不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终仍被最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经过案件证据审查,最高院认定,王某和玖富普惠之间并无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意思表示,客观上王某并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玖富普惠,玖富普惠亦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用款人。因此,玖富普惠平台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借款信息服务,其与王某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据上分析,王某主张其与玖富普惠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对于玖富普惠是否应向王某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问题,根据前述分析,玖富普惠与王某之间为中介合同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故玖富普惠依法无需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最高院裁定如下: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
因此,出借人若想回款,应当依法向实际借款人主张权利,而非向作为信息中介的网贷平台追偿。基于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等文件精神,部分网贷平台当下正在推动“属地化催收诉讼”,支持出借人在律师帮助下向逾期借款人发起催收和法律诉讼。此前玖富曾表示,该公司的属地法催已签约律所940多家,覆盖全国1600多个县区,这无疑会对网贷老赖形成重压。当然,也有出借人担心即便法院判决借款人还钱,借款人一样可以拒不执行。但事实上,当前老赖问题已引起全社会关注,司法打击老赖不但力度在持续增加,手段也在不断创新。
属地催收对老赖的打击最为精准,也符合当下国家司法机关严打逃废债的政策指向。所以对当前仍未下车,选择长期回款的网贷出借人而言,最佳的选项就是属地法催。尽早介入属地化法催,拿到相对优质的网贷债权进行催收,回款的主动权自然也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