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快递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业绩

媒体观点 11-20 14:14

包裹量增长9.8%至96亿件

调整后净利润增长5.0%至人民币25亿

中国行业领先且快速成长的快递公司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ZTO及香港联交所代号:2057)(“中通”或“本公司”)今天公布其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第三季度的未经审计财务业绩[1]。本公司实现了包裹量同比增长9.8%,同时也保持了优质的服务及客户满意度。调整后净利润增长5.0%[2]至人民币2,506.1百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人民币3,211.0百万元。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摘要

● 收入为人民币11,864.7百万元(1,666.6百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10,675.0百万元增长11.1%。

● 毛利为人民币2,956.0百万元(415.2百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3,334.8百万元减少11.4%。

● 净利润为人民币2,538.7百万元(356.6百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2,379.0百万元增长6.7%。

● 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3]为人民币3,582.5百万元(503.2百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3,739.5百万元减少4.2%。

● 调整后净利润为人民币2,506.1百万元(352.0百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2,387.3百万元增长5.0%。

● 基本及摊薄每股美国存托股(“美国存托股”[4])净收益为人民币3.16元(0.44美元)及人民币3.10元(0.44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2.98元及人民币2.90元分别增长6.0%及6.9%。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基本及摊薄每股美国存托股收益[5]为人民币3.12元(0.44美元)及人民币3.06元(0.43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2.99元及人民币2.91元分别增长4.3%及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人民币3,211.0百万元(451.0百万美元),而2024年同期为人民币3,112.0百万元。

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摘要

● 包裹量为95.73亿件,较2024年同期的87.23亿件增长9.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揽件/派件网点数量为31,000余个。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直接网络合作伙伴数量为6,000余个。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自有干线车辆数量为10,000余辆。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分拣中心间干线运输路线约为3,900条。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分拣中心的数量为95个,其中91个由本公司运营,4个由本公司网络合作伙伴运营。

(1) 随附本盈利发布之投资者关系简报,请见官网。

(2) 调整后净利润为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其定义为不包括股权激励费用及非经常性项目(如股权投资的投资减值、处置股权投资及子公司的收益/(损失))和相关税务影响的净利润。管理层旨在通过该指标更好地反映实际业务运营。

(3) 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为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其定义为不包括折旧、摊销、利息费用及所得税费用的净利润,并经进一步调整以剔除股权激励费用以及非经常性项目(如股权投资的投资减值、处置股权投资及子公司的收益/(损失))。管理层旨在通过该指标更好地反映实际业务运营。

(4) 每一股美国存托股代表一股A类普通股。

(5)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基本及摊薄每股美国存托股收益为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其定义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分别除以基本及摊薄美国存托股的加权平均数。

中通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赖梅松先生表示:“坚持以质量为先、扩大市场占有率并维持健康的盈利水平,是中通长期坚定不移的战略。本季度,我们完成业务量96亿件,同比增长9.8%;实现调整后净利润25.1亿元,同比增长5%。散件业务量增长势头依然强劲,同比增幅近50%,持续为利润带来积极贡献。”

赖先生补充道:“三季度,政府倡导反内卷不仅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也推动行业从单纯追求高数量转向高质量发展。作为行业领导者,中通被要求以更高标准自我鞭策,我们重申将继续强化自身能力,着力解决实质性问题。竞争是绝大多数行业必然经历的过程,唯有真实力才能行稳致远。尽管宏观环境复杂且不确定性犹存,我们相信中通将持续夯实服务质量、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推动长期健康可持续增长。”

中通首席财务官颜惠萍女士表示:“中通核心快递单票收入提升0.02元。其中增量补贴增加0.14元、单票重量下降影响0.02元,而KA客户单价提升0.18元则抵消了前述影响。单票分拣与运输成本合计下降0.05元,主要得益于运输成本的效益提升。管理费用结构保持稳定,占收入比重为5.3%;经营性现金流增长3.2%,达到32亿元;本季度资本支出为12亿元。”

颜女士补充道:“基于对第四季度行业趋势的预判,我们将全年业务量指引下调至382亿至387亿件区间,对应同比增速为12.3%至13.8%。业务量对我们至关重要,而网络稳定性是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石。随着宏观环境持续演变及行业竞争格局向更健康发展,我们对执行整体企业战略、应对当前挑战、最终成为全球领先物流服务商的能力始终保持信心。”

2025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业绩

 

 

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1,864.7百万元(1,666.6百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10,675.0百万元增长11.1%。核心快递服务收入较2024年同期增长11.6%,该增长是由于包裹量增长9.8%及包裹单价增长1.7%所致。由直销机构产生的直客业务收入增长141.2%,这主要得益于电子商务退货包裹量的增加。货运代理服务收入较2024年同期下降7.4%。物料销售收入主要包括电子热敏纸面单销售收入,增长0.5%。其他收入来自金融贷款业务。

营业成本总额为人民币8,908.7百万元(1,251.4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7,340.2百万元增长21.4%。

干线运输成本为人民币3,302.0百万元(463.8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3,398.0百万元减少2.8%。单位运输成本减少12.8%或5分,主要得益于规模经济改善及更高效的路线规划所带来的转载率提升。

分拣中心运营成本为人民币2,394.1百万元(336.3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224.2百万元增长7.6%。该增长主要来自(i)劳工相关成本增加人民币93.1百万元(13.1百万美元),但部分被自动化效益提升所抵销,及(ii)与设备和设施有关的折旧摊销成本增加人民币46.8百万元(6.6百万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有761套自动化分拣设备投入使用,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为535套。

物料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35.6百万元(19.0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161.6百万元减少16.1%。

其他成本为人民币2,872.2百万元(403.5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1,330.3百万元增长115.9%,其中服务直客客户的支出增长为人民币1,471.7百万(206.7百万美元)。

毛利为人民币2,956.0百万元(415.2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3,334.8百万元减少11.4%。毛利率为24.9%,而去年同期为31.2%。

总经营费用为人民币550.9百万元(77.4百万美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493.0百万元。

销售、一般和行政费用为人民币632.6百万元(88.9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544.6百万元增加16.2%。该增加主要包括(i)与行政设备和设施有关的折旧及摊销成本人民币61.5百万元(8.6百万美元),及(ii)薪酬及福利费用增加人民币40.9百万元(5.7百万美元)。

其他经营收入净额为人民币81.7百万元(11.5百万美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51.6百万元。其他经营收入主要包括(i)租金收入及其他收入人民币63.1百万元(8.9百万美元),及(ii)政府补贴及税费返还人民币22.5百万元(3.2百万美元)。

经营利润为人民币2,405.0百万元(337.8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841.8百万元减少15.4%。经营利润率为20.3%,去年同期为26.6%。

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85.2百万元(26.0百万美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238.5百万元。

利息费用为人民币54.4百万元(7.6百万美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66.4百万元。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收益为人民币102.3百万元(14.4百万美元),去年同期为损失人民币62.7百万元。该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乃由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估计的未来赎回价报价而厘定。

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60.0百万元(22.5百万美元),而去年同期为人民币555.0百万元。本季度整体所得税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3.1个百分点,是由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通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获认定为“重点软件企业”,其于2024课税年度合资格享有10%优惠税率,故获得所得税退税人民币375.8百万元(52.8百万美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2,538.7百万元(356.6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379.0百万元增长6.7%。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及摊薄每股美国存托股收益为人民币3.16元(0.44美元)及人民币3.10元(0.44美元),去年同期的基本及摊薄每股美国存托股收益分别为人民币2.98元及人民币2.90元。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基本及摊薄每股美国存托股收益为人民币3.12元(0.44美元)及人民币3.06元(0.43美元),去年同期分别为人民币2.99元及人民币2.91元。

调整后净利润为人民币2,506.1百万元(352.0百万美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2,387.3百万元。

息税折摊前收益[1]为人民币3,615.1百万元(507.8百万美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3,731.3百万元。

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为人民币3,582.5百万元(503.2百万美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3,739.5百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211.0百万元(451.0百万美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3,112.0百万元。

(1) 息税折摊前收益为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其定义为不包括折旧、摊销、利息费用及所得税费用的净利润。管理层旨在通过该指标更好地反映实际业务运营。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董事会已于2018年11月批准其股份回购计划并进行了后续修订,其中最新修订将可回购股份总值增至20亿美元,并将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于公开市场累计回购52,919,506股美国存托股,总金额为13亿美元(含回购佣金)。股份回购计划项下的剩余可用资金为7亿美元。

前景展望

基于全年预测数据及根据目前的市场和运营情况,本公司对先前公布的年度指引作出调整。2025年的包裹量预计将介于382亿至387亿件之间,同比增长12.3%至13.8%。该预测基于管理层当前初步判断,可能会发生变化。

汇率

为方便读者阅读,本公告将若干人民币金额按唯一指定汇率转换为美元。除非另有所指,所有人民币兑换为美元的换算乃按人民币7.119元兑1.00美元的汇率作出(即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H.10统计数据所载2025年9月30日之中午买入汇率)。

采用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

本公司使用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每股美国存托股基本及摊薄收益(均为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来评估中通的经营业绩,并用于财务及经营决策。

本公司的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与其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于本盈利发布末的表格,该表格提供有关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更多详情。

本公司认为,该等非公认会计准则指标有助于识别中通业务的基本趋势,避免其因本公司在经营利润及净利润中计入的相关费用和利得而失真。本公司认为,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每股美国存托股基本及摊薄收益提供了关于其经营业绩的有用资料,增强对其过往表现及未来前景的整体理解,并有助于更清晰地了解中通管理层在财务和运营决策中所使用的核心指标。

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每股美国存托股基本及摊薄收益不应独立于净利润或其他业绩指标考虑,亦不可诠释为净利润或其他业绩指标的替代项目,或诠释为本公司经营表现的指标。中通鼓励投资者将过往的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与最直接可比的公认会计准则指标进行比较。本文所列的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息税折摊前收益、调整后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净利润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每股美国存托股基本及摊薄收益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列示的名称类似的指标相比较。其他公司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计算类似名称的指标,从而限制了其作为中通数据的比较指标的有用性。中通鼓励投资者及其他人士全面审阅本公司的财务资料,而非依赖单一的财务指标。

电话会议资料

中通的管理团队将于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七时三十分(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八时三十分)举行业绩电话会议。

关于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

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ZTO及香港联交所代号:2057)(“中通”或“本公司”)是中国行业领先且快速成长的快递公司。中通通过其在中国广泛且可靠的全国性覆盖网络提供快递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物流服务。

中通运营高度可扩展的网络合作伙伴模式,本公司认为,该模式最适于支持中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增长。本公司利用其网络合作伙伴提供揽件和末端派送服务,同时在快递服务价值链内提供关键的干线运输服务和分拣网络。

安全港声明

本公告载有根据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的“安全港”条文可能构成“前瞻性”声明的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可从词汇如“将”、“预期”、“预计”、“旨在”、“未来”、“拟”、“计划”、“相信”、“估计”、“可能”或类似陈述加以识别。当中前景展望及管理层在本公告的引述均包含前瞻性陈述。中通亦可能在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提交的定期报告、向股东提交的中期及年度报告、于香港联交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通函或其他刊物、新闻稿及其他书面材料以及其高级职员、董事或僱员向第三方作出的口头陈述中作出书面或口头前瞻性陈述。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中通的信念、计划及期望的陈述,均属于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许多因素可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声明中包含的结果有重大差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有关中国电子商务及快递行业发展的风险;其对若干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重大依赖;与其网络合作伙伴及其僱员及人员相关的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份额造成不利影响的激烈竞争;本公司分拣中心或其网络合作伙伴运营的网点或其技术系统遭受任何服务中断;中通建立品牌及承受负面报道的能力或其他有利的政府政策。有关此等及其他风险的进一步资料载于中通向美国证交会及香港联交所提交的文件中。本公告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截至本公告日期,除适用法律要求外,中通不承担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

下表提供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报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与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所示金额之总和的核对:

本文作者为nc6676。

nc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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